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南市优化外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9年6月18日
淮南市优化外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16号)要求,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减政放权、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效便利,目标导向、协同治理”原则,充分发挥全方位开放优势,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全市更加稳定、公平、便利、可预期的外贸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到2020年底,全市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整体通关时间少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外贸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1.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依托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关铁信息共享,推动铁路运输货物无纸化通关。深入推进关检融合,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进出口货物一般监管拓展到常规稽查、保税核查和保税货物监管等全部执法领域。推进跨境贸易监管执法全链条管理“选、查、处”分离,提升“双随机”监管效能。(淮南海关(筹)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扎实推进“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具备条件的进口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即向海关申报。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引导企业提前准备通关资料,鼓励企业采用进口提前申报模式,提前办理单证审核作业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域后即可办理查验放行手续。(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关税多元化担保创新。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加快担保改革创新,扩大税收总担保的运用范围,探索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改革试点。通过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关税保证保险投保单》《投保人承诺函》,实现涉税货物“先放行后缴税”。全面推广“财关银库”横向联网,加快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淮南海关(筹)牵头,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淮南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行“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创新检验检疫方法,应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加快货物放行速度。对抽样送检的货物,允许企业先行提离、在指定仓库保存,待检测合格后再行销售或使用。推广“先放行后改单”,对进出口货物查验发现异常但未达立案标准、不涉证不涉税、不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仅需报关单修改的,先予放行后再改单。(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社会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在进出口环节进一步推广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制度。(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7.降低集装箱合规成本。鼓励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推动降低报关、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型收费。(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淮南海关(筹)、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联合监管,清理不合规收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布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强制服务或违规加收费用;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高收费的要降到合理水平;对没有收费依据、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引导进出口经营服务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淮南海关(筹)、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面推广电子化退库。全面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
10.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将进出口环节需验核的监管证件减至48种,除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联网外,其余证件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对比核查。(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除保密需要的4种证件外,优化44种联网监管证件办理程序,2019年底前,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办理。(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物流综合服务效能。
12.加快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鲜活产品、冷链商品检验检疫流程,提高查验时效,加快通关放行。完善生鲜、冷链货物通关应急处理机制,提供“绿色通关”、便捷通关服务,保障货物正常通关放行。(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3.加快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税仓库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公共型保税仓库开展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建设。积极推动铁路“无水港”建设,以铁路物流基地为基础,出台支持政策,建立海关监管场所,提升服务功能,开展集装箱铁海联运。依托引江济淮工程,结合我市航运规划调整,谋划我市水运二类口岸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淮南海关(筹)、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推广应用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0年底前,全市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市商务局牵头,淮南海关(筹)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协调,重大情况、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和配合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可量化。要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