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军:推行“互联网+监管”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3/01/06 | 来源:新华信用

新华信用北京1月6日电(分析师朱思韵)5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副处长孔令军在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信用监管与互联网+监管融合创新主题论坛演讲时表示,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行“互联网+监管”,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孔令军表示,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征程,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对“互联网+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标志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进行新的阶段。

“《指导意见》对大力推行智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为下一步运用数字技术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强化信用监管明确了工作路径,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孔令军介绍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国办电子政务办会同有关方面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初步构建了在线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立了在线监管大数据汇聚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了在线监管业务协同服务能力,并在“数字抗疫”中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

孔令军表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的评估评价来支撑信用监管工作。自试运行以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不断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推动发挥信用评价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了指标全、数据多的企业综合信用分类评价模型、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每月定期评估、推送企业信用情况、供国家和地方执法部门内部参考使用,开展信用监管业务协同应用试点、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了信用监管的一些探索工作。

近年来,各地方各部门充分认识到信用监管的重要性,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有效的信用监管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办也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但从整体上看,信用监管的理念还不够普及、技术与业务融合不深入、信用数据质量不高、评价结果不够精准、协同机制不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他表示,要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的部署要求,从四方面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为推进政府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汇聚信用监管所需数据资源。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数源部门合作,探索建立常态化数据协同共享机制;继续引入社会第三方平台信用信息相关数据,探索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共享与治理模式。

二是不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模型。不断优化和迭代现有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以及模型算法,确保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更加实用;研究接入地方、部门的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数据,加强评价数据共享、评价结果互认,为基层执法监管提供更优服务更多支持。

三是拓展信用评价应用场景。建设信用评价专项业务支撑系统,提供快速建模能力,根据地方部门个性化业务需要,快速建立专用信用分级评价模型;根据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际需求,加强与有关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合作,针对特定监管对象共同建立专用信用评价模型,支撑开展专项信用监管工作。

四是健全与各地方各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调研地方和部门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信用评价结果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信用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征集并交流优秀案例;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推送、应用、反馈及优化的闭环管理机制;结合事前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监管执法等场景,与地方和部门开展更多的合作试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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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思凝]